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范围为:各类国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和有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的其他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矿产招标是指招投标中心受出让人委托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中标人。拍卖是指招投标中心受出让人委托通过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竞得人。挂牌是指招投标中心受出让人委托通过发布挂牌公告,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和场所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土地矿产招拍挂由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负责实施。土地产权交易处依照招投标办公室制定的招拍挂文件执行土地矿产出让的申请受理、信息发布、报名入围、公开出让和合同签订等工作。招投标办公室对土地矿产出让进行招拍挂文件组织审核备案等管理,招投标办公室监督科对土地矿产出让进行全程监督。
土地产权交易处电话:84138505 传真:84138505
监督科电话:84138502 传真:8413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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